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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将抗疫经验上升为法律

发布日期: 2020- 11- 19 10: 04 信息来源: 健康报 字体:[ ]

□中国卫生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医学科中国竞彩网医学信息研究所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主任 曹艳林

1989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于199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12月6日以卫生部17号令颁发。

2004年8月28日,《传染病防治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6月29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党中央的带领下,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每一次重大灾害事件后,都会引发社会制度的进步与完善。针对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不足,国家立法机关迅速启动《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公布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与2013年版《传染病防治法》相比,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将抗疫经验上升为法律上的制度安排。

党的领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是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关键。《草案》第五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加强传染病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防治能力。第六条规定,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团体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支持和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这些法律条文,将党的领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传染病防控体制机制在法律中予以明确。

从最初的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到后来的依法科学精准防控,依据科学规律进行疫情防控,一直是我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秉持的基本原则,也是疫情防控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重要经验。这一经验,也在《草案》中得以体现。

如,《草案》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建全国传染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传染病防治政策制定及实施提供咨询、评估、论证等技术支撑。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国家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依托全国传染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专家组,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提出防控政策措施及调整建议,向国务院报告。第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设立国家传染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研究机构,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研究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此外《草案》就如何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疫情防控等也进行了规定。

重大传染病疫情最初的苗头往往是在医疗机构中被发现,在医疗救治的基础上,如何强化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预防、预警、预测功能,是构建传染病疫情防控医防融合体系的关键。《草案》第十九条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或科室并指定专门的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有效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机构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通过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职能,将有力促进医防融合。

总体而言,本次《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总结了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并将这些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分析此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修订工作,将为构建有我国特色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建议在《草案》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完善;同时,应积极推进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审议工作,尽快将上述抗疫经验上升为法律上的制度安排。

权威声音

最高法院研究室中华司法研究会秘书处处长赵春晓:

高站位看待法律体系构建

危机是危难和机遇的并存。经历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2003年SARS疫情、2008年汶川地震等危难之后,国家应急反应和抗击重大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立法日益完善,调整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十多部,执法司法保障机制日益健全,由此也奠定了我们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制度基础和强大实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中国建设,相继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有正在修订完善的《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文件的制定实施,所搭建起来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不仅会对每个人、每个家庭产生影响,会对医院管理、医疗行业产生影响,更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社会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健康中国的核心战略产生深远的影响。

应当以这次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导向,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应对。一是通过体系建设,完善法律制度,填补立法漏洞。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通过更新理念、科学监管,激发社会活力。

要通过构建防控疫情法律体系,实现成熟经验的法律上升,完成五大关系的和谐互促。一是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疫情防控权力边界。二是处理好疫情报告多元路径关系。三是处理好政府依法管控信息与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维护个人私权与保护公共利益的关系。五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司法介入的关系。

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中国竞彩网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乐虹:

依法抗疫是我们最有利的武器

在参与《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中有几点体会和大家分享。

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目前存在的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分级、分层、分流的救治机制尚未建立,整个体系管理是条块分割。二是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救治职责不清晰。三是除了定点医疗机构之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到底应该怎么做,缺乏平战结合的应急准备工作。四是基础建设、人力配置等存在地域差异,物资储备不足。同时,我们在应急过程中还发现,医患之间的有些权利义务还不明确。

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际经验,构建一种综合的重大灾害急救体系。能力的提升,一定要做到平战结合;属地化管理,一定要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要体现政府的责任,特别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包括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投入、完善人财物的保障、中医药应急体系建设等。

依法抗疫是我们最有利的武器,期待《传染病防治法》尽快修订出台。(摘编自“卫生健康与医疗法制大会”重大疫情防控法制论坛发言 魏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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