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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区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着力解决“一小”照护问题

发布日期: 2020- 12- 02 19: 36 信息来源: 《中国卫生》杂志、健康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字体:[ ]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烈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社区照护服务作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较好满足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机构离家近、安全、可靠、方便的基本要求,也具有“小而美”等优势。笔者围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举办托育机构、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全幼有所育政策体系,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了解到通过深入开展试点活动、大力实施专项行动等,发展了家庭照护、社会机构照护、托幼一体化、社区照护、单位照护等多元化托育模式,以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托育机构数量和托位数量得到较大提升,入托率稳步提高,缓解了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但是社区托育离家近、方便等优势没有充分发挥,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照护模式单一、支持政策难落实、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找准破解难题“着力点”,促进托育机构区域协调发展。

要因地制宜,强化政府引领,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强力推进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的建设,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社区托育设施。要因势利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支持和鼓励托育机构积极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通过资金引导,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社区托育服务供给,并列入改善民生、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举措。要因区施策,加大对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适度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给予政策和扶助资金倾斜,加强农村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照护服务功能。要因事而治,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

二是下好试点示范“先手棋”,引领照护服务模式多点开花。

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有一个过程,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托育服务需求在区域和城乡间也有差异。应鼓励托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需求强烈、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地区从实际出发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托育服务模式。推动试点单位重点在丰富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上下功夫,鼓励和支持城镇街道、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创办福利性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开展或转型发展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扶持有育儿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个人提供家庭互助式托育服务,加快发展民办公助、企业自办、社区托育、邻里帮托等不同类型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打造健康的托育服务生态,实现社区托育服务内循环。通过开展托育服务示范活动,建设一批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创新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

三是打好支持政策“组合拳”,助推托育事业发展提档加速。

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千家万户,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和企业共同推进。支持、鼓励和引导托育服务事业发展,重点要打好政策支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人才培养、信息支撑等支持政策“组合拳”,“软硬”兼施、持续发力,汇聚托育服务发展势能,通过政策引导,“内外”兼修,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互动、社会参与的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新局面。“硬”的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激发地方政府在发展规划、用地保障、场地提供、融资优惠、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包”,带动社会力量和托育机构追加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提供普惠、优质的“托育服务包”。“软”的方面,要加大对托育服务人才支持,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在高职院校增设托育服务学科专业,增加专业人才供给;加大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规范入职培训和定期复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要指导托育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安全有序复托,激发托育机构内生增长动力,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托育服务领域造成的冲击,提振行业信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加强健康育儿和科学养育指导,加大托育机构专业照护优势和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激活婴幼儿照护外部需求潜力,解决复工复产后“孩子没人带”难题,把发展托育服务培育成经济新常态下新的增长点。

         四是拧紧规范管理“螺丝钉”,为入托婴幼儿安全健康立柱架梁。

针对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既要促进发展、增加数量,更要规范管理、保障质量。要严控准入标准,落实托儿所建筑设计规范,托育机构的场所选址、场地面积、设施功能、消防安全等需满足安全规范和质量要求,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为婴幼儿提供配餐,收托婴幼儿数与从业人员保持合理比例,促进托育服务协调和开放发展。要加强规范管理,落实分级、属地管理和分工、综合监管责任,省、市级政府制定托育服务规划和相关政策,明确发展目标和责任考核,引导托育机构合理布局,促进托育服务科学和创新发展;县、乡级地方政府对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组织实施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和有序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建立分工协作、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从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到管理运营,实行日常化、全覆盖的闭环管理,推动托育服务绿色和高质量发展。要强化专业管理,探索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等专业机构,负责制定托育行业标准、开展专业研究、指导科学育儿、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开展托育机构信用评价和信息公示,推动实现托育机构管理专业化、服务优质化、运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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