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22号)有关要求,我委结合全省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卫生健康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及《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相关管理工作规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全面推行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