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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防治的“湖南智慧”

访谈嘉宾: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易露茜

发布日期: 2021- 01- 21 11: 48 信息来源: 健康报 字体:[ ]

□本报记者 王倩

湖南是人口大省,也是出生缺陷高发省份。为了让每个家庭都能孕育健康的宝宝,湖南省尝试了诸多办法,出生缺陷发生率已经连续5年下降。近日,健康报记者专访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易露茜,听她讲述有关湖南妇幼健康工作的难点、举措与思考。

■健康报:在您的心目中,湖南省妇幼工作最大的亮点是什么?还面临哪些挑战?

易露茜:湖南省在长期妇幼健康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合力妇幼、全员妇幼、法治妇幼、数字妇幼、诚信妇幼、国策妇幼”六大工作理念,这是湖南妇幼工作的最大亮点,成为推动妇幼健康事业的“法宝”。

2015年,我们通过“法治妇幼”“合力妇幼”的理念来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使省政府出台了全国首部且唯一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突破性地将全省出生缺陷防治纳入法治化轨道。这一省级行政法规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和法律责任,明确了育龄人员的义务与权利,走出了一条法治与行政相互推进、相得益彰的统筹解决问题的发展道路。

湖南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同样面临新情况、新挑战。一是妇幼健康发展还不平衡,虽然城乡、地区、人群间的妇幼健康水平差距在不断缩小,但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妇幼健康专业人才短缺、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齐抓共管的机制还需逐步完善,将出生缺陷防治作为全省战略部署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争取发展新成果。

■健康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等一系列出生缺陷公益项目落地湖南后,对妇幼工作有何改变?该项目有哪些点值得关注?

易露茜:近年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检测、遗传代谢病救助、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等一系列出生缺陷公益项目落地。借助国家出生缺陷公益项目的“东风”,湖南省在政策指引和公益救助“去库存、抑增长”的合力作用下,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全社会力量共同发力,使得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湖南十分重视项目发展,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传递项目信息,建立了“政府部门主导、行政机构参与、管理单位统筹、医疗机构联动”的项目组织架构,形成了“细分工严考核”的管理模式、“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一次性收集到位”的工作模式。短短几年,国家出生缺陷公益项目落地湖南的成效有目共睹,湖南省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从2014的221.87例/万人,下降到2019年的160.34例/万人。

■健康报:湖南创新推进新生儿死亡动态监测报告制度。为何要建立这样的检测报告制度?

易露茜:众所周知,新生儿死亡率是评估一个国家和民族居民健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特别是评价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湖南省于2019年11开始实施新生儿死亡周报告制度,2020年1月开始实施月通报制度。

这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是“数字妇幼”的推动。经过多年实践,湖南省妇幼“五位一体”的信息化建设已趋于成熟,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重要信息实现全省地域全覆盖、人口全覆盖和医院全覆盖,实行村、乡、县、市、省五级网络层层上报、一周一报。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早报告死亡病例,及早分析死亡原因,及早采取控制措施。

另一方面是建章立制高效推进。层层压实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将数据上报、制度落实等纳入市州绩效考核;组织专家及时跟进、现场办公、现场督导,确保周报告、月通报制度按时保质推进;定期梳理本领域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市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周报告、月通报制度等系列措施实施以来,新生儿保健服务得到有力改善,全省新生儿死亡率由2019年上半年的1.62‰下降到2020年的1.5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9年上半年的5.4‰下降到2020年的4.96‰。

■健康报:下一步对于提升湖南省整体妇幼健康水平,有何工作规划?

易露茜:我们立足新的历史时期、依托新的妇幼平台,进行了以“三推动、三体系、三精准”为特色的工作探索。“三推动”即立法推动、专项推动、考核推动,“三体系”即监测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三精准”即精准宣传、精准研究、精准防治。下一步,我们将科学筹划“十四五”妇幼健康发展目标,具体做好4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组织力度。坚持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加大建设力度。到2025年,力争所有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标准,80%以上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甲等标准;85%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5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支持3家~5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标准;建设20个~30个省级妇幼健康重点学科或特色专科。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组织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主动参与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把妇幼健康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同时,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督导制度,查找管理漏洞,通报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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