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

首页
> 机构设置 > 处室导航 > 体制改革 > 卫生计生服务建设

[健康报]江西三孩生育配套法规实施

发布日期: 2021- 10- 29 15: 10 信息来源: 健康报 字体:[ ]

本报讯(记者 徐雅金)近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江西正式实施。《条例》的修改,坚持与上位法一致原则,调整完善了生育调节、奖励保障、优生优育服务等条款,增加了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删除了处罚条款以及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管理措施。  

《条例》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尽可能放开生育限制,取消再生育审批。因子女离世或者鉴定为残疾可以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申请和审批。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孩以上子女的,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婚假由3天增至18天,产假增至188天,男方护理假由15天增至30天,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