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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06 10: 26 信息来源: 省中医药局产业促进处 字体:[ ]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等文件对发展道地药材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中药质量及质量保障能力,延续我省“定制药园”建设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中药材产业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结合我省中药材生产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江西省“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我省道地中药材生产品种情况

(一)《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属于江西道地药材品种:江枳壳、江栀子、江香薷、江吴萸、铁皮石斛、车前子、覆盆子。江西有大面积种植且技术成熟的品种有:泽泻、瓜蒌、百合等。

(二)江西道地药材品种:江枳壳(江枳实)、江栀子、江香薷、江吴萸、江车前、信前胡、蔓荆子(都荆子)、泰和乌鸡、万载百合、广昌白莲、广昌泽泻(建泽泻主产区)等。

(三)江西特色药材品种:抚芎(茶芎)、草珊瑚、夏天无、金樱子、钩藤等。

(四)“赣十味、赣食十味”品种:“赣十味”品种:枳壳、车前子、江栀子、吴茱萸(中花)、信前胡、江香薷、蔓荆子、艾、泽泻、天然冰片(龙脑樟);“赣食十味”品种:白莲、粉葛、芡实、百合、泰和乌鸡、陈皮(樟头红)、铁皮石斛、覆盆子、黄精(多花黄精)、瓜蒌(吊瓜子)。

二、建设项目申报

(一)项目目标:从全省范围内遴选产业基础好、并与中药材销售企业、加工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以“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及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带动当地农户种植江西大宗、道地中药材,构建中药材产销对接新型发展模式,促进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赣药”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推我省中医药强省战略,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结合中药标准化项目建设成果,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开展道地特色中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设立“定制药园”项目,加快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挥道地特色中药材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从源头做好中药材质量保障。初步建成定制中药材品种的质量追溯体系,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制度,构建覆盖种养、加工、收购、贮藏、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质量可追、责任可究。

(二)项目内容:聚焦“赣十味”、“赣食十味”以及江西道地、特色和我省中成药大品种所需原料中药材等,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相关品种中药材“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中药材种植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在我省2019年中药材质量保障项目及2020年开展的“定制药园”(溯源体系)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应用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覆盖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仓储、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更好地保证我省中药材品种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与后续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做好对接,符合中药材溯源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对设备的各类要求,追溯体系纳入“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三)项目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开展“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

(四)申报对象:各市、县(区)中医院、各中药材生态种植合作社、中药材种植相关企业等。

(五)申报条件:

1、种植基地种植的药材品种应为我省道地中药材品种或江西特色药材,符合《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中属于江西道地、特色的品种,以及“赣十味”、“赣食十味”和我省中成药大品种或临床所需原料中药材品种;

2、基地环境要符合生态种植要求,建立基本完善的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与管理体系,保障中药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重点突出生态种植环境和种植过程中的病虫害生态绿色防治技术应用,以仿原生态种植为主结合生态套种技术,种植基地周边环境应无污染,鼓励绿色、无公害、有机种植的方法和技术在种植基地实施,以及通过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有机认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论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

3、基地的建设无论从生态种植环境及种植条件、种植品种的道地性及种植规模、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性等,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和产业带动作用;

4、种植基地建立生产过程质量追溯体系,保证所产中药材从生产到加工等全过程可追溯,具有生产全过程关键环节完整记录数据,确保所产中药材从生产到加工等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5、符合国家土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环境条件应基本满足《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保证生长期间持续符合要求;

6、基地种植品种适应当地的资源条件,且所申报基地种植品种必须完成一个及以上生长周期的种植,经相关部门或企业检验证明其产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7、有满足定制订单的药材生产条件和能力,必须与中药材需求单位或企业签订定点采购协议,且与省内企业签订的协议应不少于1家;

8、基地经营主体为“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或“中药材种植企业+种植大户+种植户”等模式;

9、“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须与中医药企业或流通企业、医疗服务机构签署协议,明确每年定制中药材品种、数量、价格、商品标准等;

10、种植规模:单个品种的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其中集中连片的基地面积不少于300亩;

11、生态种植基地建设机械化操作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备较为完善的规范化技术规程;

12、具有良好的育种、育苗设施及环境;

13、能充分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当地农户增收;

14、技术人员要求:基地应配备适宜的技术人员,所有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中药学、种植、养殖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应不低于10%。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采取生态种植企业和中医医疗机构自愿申报方式,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 “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材料包括:

1、《江西省 “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种植品种、种植面积及药材质量证明材料;

4、带动农户增收情况等其他有关材料;

5、申报单位与中药材需求企业或中医医疗机构签订的合作方案或原料采购协议(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市级初审(2021年4月底前)。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专家初评并进行实地核验,形成推荐名单(各设区市不超过2家,多报无效)。申报材料经设区市卫健委盖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江西省“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书》采取双面打印)邮寄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认定(2021年5月底前)。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遴选,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形成实地考察名单,实地考察后,经综合评审批准立项。

(四)立项授牌(2021年6月底前)。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命名确认通知,列为2021年江西省“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并授予标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我省中药材质量,提升中药材产业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各级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申报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级卫生健康委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按要求从优从严上报,确保我省2021年“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质量关。

(三)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逐级做好初审、复审和实地核验等相关工作,提升我省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产业促进处  张群 138****1122

联系电话: 0791-86253757、86258752(传真)

联系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 号

邮箱:495982746@qq.com


        附件:江西省定制药园(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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