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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0- 13 17: 31 信息来源: 省中医药局产业促进处 字体:[ ]

赣医保发〔2022〕15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昌各省直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7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支持热敏灸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规范热敏灸项目管理

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下简称“热敏灸项目”),热敏灸艾条作为除外内容,允许在项目之外另行加收。

热敏灸项目适用范围为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

二、完善价格支付政策

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三、二、一级价格分别是60元/次、54元/次、4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地调整为50元/次、45元/次、40元/次。

热敏灸项目中使用的热敏灸艾条限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产的院内制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报省医保局备案的自主定价执行,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4.8元/根。

三、规范医疗机构认定管理

首批认定的医疗机构为省中医药管理局已公布的54家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医院和1家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有意愿认定的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中医局)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卫生健康(中医局)组织专家根据硬件、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等,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逐级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备案,由省医疗保障局将认定的医疗机构热敏灸医疗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上述热敏灸项目和热敏灸艾条的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现行雷火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关于热敏灸的加收政策自2023年6月30日起废止。


附件:1.第一批执行热敏灸调价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名单.doc

            2.医疗机构开展热敏灸医疗服务申请表.doc

            3.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doc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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