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

首页
> 机构设置 > 处室导航 > 医政医管 > 政策信息

关于将省儿童医院调整为南昌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 OPO 服务范围的函

赣卫医函〔2022〕21 号

发布日期: 2022- 09- 13 17: 45 信息来源: 医政医管处 字体:[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将省儿童医院划入南大二附院服务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申请,现将有关安排函复如下:

一、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范指导原则(2021-2025)》第六点“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要求,“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省儿童医院已完成一院两区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明确红谷滩院区(红谷滩碟子湖大道 1666 号)为其主院区。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服务范围划分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赣卫医字〔2021〕31 号)规定,决定将省儿童医院(含分院区)调整为你院器官获取组织(OPO)服务范围。

二、请你院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等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依法执业,规范器官捐献工作程序,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儿童器官捐献脑死亡判定人员、技术储备,严格执行临床规范与标准,提高儿童潜在捐献者识别与报送、死亡判定、器官维护与获取、遗体转运等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做好 COTRS 系统信息变更备案,严格执行儿童捐献器官分配指导原则,坚决防止出现人为干扰器官分配等违规行为。

三、为保障省儿童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平稳运行,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儿童医院器官捐献案例仍由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OPO 负责承接。自 10 月 1 日起,正式由你院 OPO 承接。请你院依规与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对接与协调,务必保障交接顺利,助推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3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