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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医药科普工作站遴选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 2024- 02- 23 16: 27 信息来源: 省中医药局传承创新指导处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23〕72号)中关于“推动中医药科普工作站(室)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省中医药科普工作力量,规范中医药科普活动,确保中医药科普工作取得实效,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中医药科普工作站项目遴选建设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中医院校、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依托,遴选建设一批中医药科普工作站,打造一批面向基层群众、辐射县(市、区)、乡、村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堡垒。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能经常性深入乡村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的专家队伍。培育一批传播效果好、深受群众喜爱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举措和模式,不断增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效果、提升公民中医药素养水平。

二、遴选要求及申报程序

省内中医院校、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可推荐一支工作团队申报。

(一)遴选要求: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团队负责人由高年资中医专家(从业年限大于8年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担任。团队成员热爱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意愿、有热情为中医药科普工作奉献时间和精力。

(二)申报程序:各工作团队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站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合理的经费预算,填写申报书(附件1)。申报项目经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在县、市两级卫健委推荐,由各设区市卫健委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4个设区市限报2个,其他设区市限报4个科普工作站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储备项目。

三、建设任务

各入选中医药科普工作站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站团队建设。工作站负责人由高年资中医专家担任,能全面把握工作站建设要求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团队成员包括中医专家、专职护士、执业中药师等,保持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二)制度建设。科普工作站要有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科普工作台账。明确专人承担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工作站经费管理、工作记录和材料报送等工作。推荐单位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积极制定配套措施,支持工作站建设,确保工作站管理有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活动开展。科普工作站要立足所在单位,统筹各方资源,面向群众周期开展中医药义诊服务、中医药健康讲座、中医药健康指导、中医技能培训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或平台,广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文化。活动形式包括:

1.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村(社区)入户。制作中医药防病知识展板、中医药文化宣传手册;制作印有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的茶杯、环保手提袋、中医药保健器具等有计划向城乡居民发放;因地制宜举办趣味中药辨识活动;为城乡居民播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动画、纪录片等。

2.组织中医健康大讲堂。组织本地中医药工作者和省、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保健知识讲座,让百姓听得懂、学得好、用得上。

3.组织中医下基层义务巡诊。组织各级中医药专家进入学校、乡镇、社区、机关单位等,采取义诊、咨询等形式开展送医送健康活动。

4.推广中医传统养生方法。举办中医养生保健培训班,教授简单易学的太极拳、八段锦、易筋经、五禽戏等传统保健方法,为基层培养带教老师。

5.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互动体验活动。定期向群众开展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适宜技术体验活动,指导药膳、养生茶制作,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服务技能。

四、建设经费

工作站自立项起即进入建设期,建设期为三年。省里拟在建设期内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工作站开展科普活动、购置科普产品、支付名老中医专家指导经费等。建设期考核合格并授牌后,工作站应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接续做好中医药科普工作,传播中医药文化。

五、管理考核

省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医药科普工作站所在单位负责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站点进行建设期内年度考核、终期评估和动态管理。

(一)实行年报制度。在建设期内的科普工作站要按时报送每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附工作台账(附件4))。年度考核重点以《江西省中医药科普工作站考核评分细则》(附件3)的评分结果为主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采取限期整改、取消项目等措施。

(二)终期考核评估。工作站最晚于建设期满后三个月内提交结项材料,包括终期报告(文字版和PPT版)、工作台账和其他相关材料。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终期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年度评分(50%)、专家评估(35%)和站点自评(15%)的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获得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工作站予以授牌,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工作站可推出2名优秀个人,纳入省级中医药科普专家储备库。

(三)实施退出机制。通过建设期考核并授牌的科普工作站,应继续按照工作站建设管理的要求开展科普工作,按时报送年终工作总结。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每年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科普工作站,组织专家对其整体运行状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不合格者予以限期整改,再评估不合格者予以退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自觉把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站建设纳入我省中医药文化振兴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并因地制宜,不断探索,逐步形成可持续的工作站运行机制。

(二)抓好内容建设。各工作站要将中医学科优势与群众健康需求对接好,以群众满意为核心,丰富科普内容,创新科普形式,形成百花齐放、务实高效的工作模式。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工作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工作站科普活动广泛宣传,鼓励在省市级及以上媒体投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态势。


江西省中医药科普工作站项目申报书.doc

江西省中医药科普工作站考核评分细则.doc

中医药科普工作站工作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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